關於「複合形式」(摘錄自作品首演文件)

※摘錄自劉聖文大提琴演奏會 Sheng-Wen Liu 2010 Cello Recital節目單內容

在傳統的想法中,一個作品本身即具有其獨立的位格(πρóσωπον),因此當我們談論到一個作品(œuvre)時,它存在的狀態往往和一個「個體」一般具有獨立性;就算作品本身為多樂章的型態,也應被視為一個整體予以尊重。[1]

然而在二十世紀後半,作曲家開始思考更多的可能性,尤其在後現代思潮與網際網路的興起之下,正如個體定義的解構以及「網格運算」(Grid Computing)等傳統界限模糊化的氛圍下,產生了像Karlheinz Stockhausen1928-2007)的Licht: Die Sieben Tage der Woche這樣的大型複合作品[2]

「複合形式」這個名詞是我用來稱呼一種超越作品位格的形式,當一個作品除了本身獨立完整的存在樣貌之外、還與其它的篇章結合成一個更大的「超作品」時,就形成了所謂的複合形式。以本次首演的大提琴奏鳴曲為例,雖然它本身在音樂的性格上具有獨立性,但它在創作時也同時成為一個更大作品的一部份:

複合形式室內樂

《時間之歌》

鋼琴三重奏

《時間之歌》

大提琴奏鳴曲

《凡塵悲歌》

鋼琴作品

《天堂曲調》

第一樂章

第一樂章

第二樂章

第一樂章

第三樂章

第一號

第四樂章

第二樂章

第五樂章

第二樂章

第六樂章

第二號

第七樂章

第三樂章

第八樂章

第三樂章


雖然就形式的平衡來說,三個作品獨立來看,仍會因複合形式的考量而在意境與發展上留下相當的空間,但我想這對於做為獨立作品演出來說並不會構成妨礙,聽者仍然能夠由任一單一的作品、甚至單一的樂章,取得聆聽上的溝通。


[1] 在大部份的情形下,只有在考試文化高於藝術本質的扭曲性考量之下,一個多樂章作品才會以個別樂章的形式被演奏者所認知;甚至許多時候連單樂章本身的完整性都不能理直氣壯地被保存。

[2] 《光:一個星期的七天》,由七部歌劇組成,其中包含一些可單獨演出的作品,例如Klavierstück XII《第十二號鋼琴小品》等。

留言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病毒肆虐下、資料集間國名比對的聯想

Reply to mkyong - "Java – How to print a Pyramid"